狩猎监督与管理
1、狩猎活动为防止滥捕滥杀,每次狩猎都要在当地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及林业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
2、狩猎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审批的狩猎动物的种类、数量实施。批一打一,多打者属违法行为。同时要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小”的原则。
3、狩猎活动中,发现目标,猎人、导猎员、安全员三人同行,其中,导猎员负责枪支的保管,安全员负责弹药的保管。开猎前,导猎员将枪交于猎人,安全员负责装弹,射击完毕,由安全员检查枪支。猎人要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的规定,不得强行要求将枪、弹交于猎人自己。
各项工作计划化 办事效率速度化
业绩落实人头化 工作内容细节化
处理问题结果化 每月工作总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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